男方结婚将户口迁移到女方,离婚后能否将小孩和大人迁回?
一、男方结婚把户口迁移到女方那去了,离婚后小孩跟大人还能够迁回来吗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离婚后,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可以申报迁移登记。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五章迁移登记第三十条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第三十一条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第三十二条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日期、登记的迁往地址与迁入地不一致或者遗失的,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签发机关申请换发、补发或者重新申领。第三十三条按规定允许户口挂靠亲友的户口迁移,被挂靠户的户主为落户担保人,承担通知、督促挂靠人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责任。第三十四条公民申报市内迁移户口的,应当符合立户登记的规定,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本规定所称“市内迁移”,是指设区市市辖区或者县(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第三十六条户内成员因法律关系发生变化,一方申报户口迁移登记,另一方不愿拿出居民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说服教育仍不理的,可以凭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第三十七条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本省的落户规定。本规定所称“市外迁入”,是指跨设区市市辖区或者跨县(市、区)的户口迁入。
引用法规
[1]《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五章迁移登记第三十条
[2]《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十一条
[3]《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十二条
[4]《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十三条
[5]《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十四条
[6]《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十五条
[7]《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十六条
[8]《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十七条
二、异地结婚,男方和小孩是非农户口,女方是农业户口,男方和小孩可以迁入女方吗
一、可以,迁户口手续一般来说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去原籍的派出所办理一下就行了。二、但是户口迁移的情况多多,就看属于哪一种了。三、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迁到女方家吗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迁到女方家,离婚后子女由女方抚养的,可申请办理子女投靠母亲迁移户口。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户籍科办理即可。户口迁出、市(县)内迁移由各地派出所负责实施户口迁移审批;市、县外迁移由县(市)或城市公安分局负责实施户口迁移审批;特殊情况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户口迁移审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四、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户口迁到男方家,可以办离婚吗
可以办理 结婚时户口是可迁可不迁的,并没有影响。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2]《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