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想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不予办理怎么办
一、个人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个人是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一、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二、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资料是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申请表原件。
二、想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怎么办理
你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先满足如下基本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想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不予办理怎么办
一、封存的公积金如何提取1、当你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2、当你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3、当你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时可以取出公积金。
4、当你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可以销户领取。
5、具体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办理提取,提取的种类每个省市的具体规定不一致,大家可以登录当地的公积金网站具体查询。二 、公积金封存可分为内部封存和集中封存两种,单位内部封存是指职工在离退休之前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人事劳动关系仍在原单位)并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是指职工在离退休之前,由于辞职、被解聘、开除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单位为其办理集中封存。 公积金账户的状态决定是否可以办理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如果职工公积金正常缴存或在单位账户下封存,这种情况下应由原单位办理;如果是集中封存,则可受理个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 综上所述,建议个人在换工作时,注意要把自己的公积金封存;想要提取公积金时,最好去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状态。扩展资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原因有指职工因离职、停薪等很多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因调动工作且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或尚者是并没有缴纳公积金的,其住房公积金余额仍在原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对于账户的封存只能说明职工目前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状态,并不是说明冻结账户内的资金,因此职工在符合提取条件时,职工同样可以按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所以,只要你符合提取条件,当然就可以提取,不受账户封存的影响。
四、房产证上只有未成年人一个人的名字,卖房时可以办理过户和买家公积金贷款手续吗
办房产证手续(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办理房产证材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引用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