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条件《民法典》有哪些规定,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民法典》有哪些规定,有哪些法律规定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成立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责任,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合同依法成立以后,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不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条件。订立合同时提供了虚假的情况,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以订立合同为由进行恶意磋商,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三、要约不成立合同就不成立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要约不成立并不代表合同就不成立。要约主要是对方想要和对方签订一个合同,因此才有这样的一个发起,但如果是已经有了原本的合同,并且合同的也是合法的,那么这个合同本身就是成立的,只是什么时候生效就是看什么时候完成要约。
四、合同成立未生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法律规定
履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和登记手续,是有法定生效条件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积极履行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作为义务,能作为而不作为,致使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未成就,其行为违反了成立有法定生效条件合同当事人应遵守的义务,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此时合同应认定为未生效,如果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客观上已不具有成就的可能,合同最终不能生效,对负有积极作为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作为义务的行为应按缔约过失责任来处理。
五、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是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是合同当事人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合同的标的和合法;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六、合同成立的三条件,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三个成立合同的条件是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方发出要约、一方作出相应的承诺;以及当事人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