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流程详解遗嘱办理公证及去公证
一、遗嘱怎么办理公证,遗嘱怎么去公证,遗嘱的公证流程
(一)公证遗嘱怎么办理流程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公证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疾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二、遗嘱办理公证,需要公证吗
遗嘱是否进行公证是遗嘱人的自由权利,自书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公证不是必须的,但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最高。自书遗嘱只要符合相关要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不管是否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有与其相冲突的遗嘱存在。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公证需要产权证,是公证人员为了核查遗嘱中财产的真实性,是否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三、办理公证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1、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只有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和口头遗嘱需要见证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