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但未死亡是否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但未死亡算不算工伤
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因此,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但未死亡的不属于工伤,除非突发的是经过诊断确认的职业病除外。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二、工伤多少天后死亡不算工伤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三、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未死亡,算工伤吗
只要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就可以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四、人在工地上吃饭的时候死亡算工伤吗
对于气象局行政复议机关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五、员工在宿舍意外死亡算不算工伤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第2款的规定,子女可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抚养费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请求。因此即使之前协议书中对抚养费有约定,也可以起诉变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085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六、因公出差休息中死亡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其全部外出时间都认为是工作时间,其外出的地点以及沿途,也都认为是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自然属于工伤。
即使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