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授权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成立前的合同,公司要签订哪些合同?
一、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授权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般来说,如果分公司需要签订合同的话是需要授权的,是需要这个总公司授权的,因为这个分公司是没有法人的,是无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如果是没有经过总公司的授权就签订的话该合同是无效的。
二、合同可以为分公司签订吗,有没有法律效应
1、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
2、《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两点,一是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立营业,具有独立缔约能力。二是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二条
[1]《公司法》 第14条
三、担心公司签订协议书没有效力,合同法规定分公司签订合同效力如何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
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四、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签约主体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具备法律效力,虽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的资格,不能单独的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也有营业执照,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并且这样的合同对于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有限责任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六、公司成立前的合同,公司要签订哪些合同?
在辅导公司挂牌新三板的法律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创业期公司存在这样一类问题在公司尚未成立或正在设立之时,发起人就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该类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颇受争议,有观点认为公司在成立之前不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主体资格,所签订合同无效;有观点认为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前订立该类合同系为设立公司所进行的筹备行为,所签合同有效;还有观点认为公司设立之前签订的合同效力取决于公司最终是否依法设立,如公司依法设立则所签订合同有效,反之则无效等等。 针对公司成立前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及其对公司新三板挂牌的影响,公司成立前签订的合同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法律实践,在本文中浅谈一下对该问题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