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土地使用权子女可以继承吗 被继承人有多个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继承要公证吗
一、继承土地使用权子女可以继承吗
关于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这个问题回答如下:根据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文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6条关于“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而死人不会“直接使用”,所以土地局换证时疏于查实登记人是否是“直接使用土地的个人”。2如果死者生前使用某片国有土地,其死后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国务院1990年5.19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8条依照本条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规
[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26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48条
二、子女可以继承土地承包权吗
1、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子女只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收益。
2、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不属于继承财产。
3、林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三、被继承人有多个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继承要公证吗
具体回答如下1、如果遗嘱继承,指定你一人是继承人,要去公证。
2、如果是法定继承,只有你一个人继承,那么需要其他继承人出具放弃继承的承诺书,承诺书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
四、承包土地经营权是否能继承,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有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农户是农村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农村最基层的社会单位。它既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独立的生活单位。作为生产单位的农户,一般是依靠家庭成员的劳动进行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对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户成为农村集体经济中一个独立的经营层次,是农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以上就是关于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解答,请采纳.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15条
五、重组家庭子女有继承权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重组家庭的子女有继承权,但是需要和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六、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您好,针对您的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问题解答如下如果赋予公民对耕地承包的继承权,会出现以下导致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履行失控,日益减少的农村耕地变得更加紧张,耕地承包合同失去原有的本质和意义,挫伤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等不利影响。譬如继承人系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户,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明显多于其他村民,有违公平原则。再如继承人系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由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耕种,出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争田夺地的混乱局面。这有违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收益权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享有的性质,而且侵犯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