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生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未出生的“胎儿”也有继承权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未出生的胎儿没有继承权,但是遗产分割的时候需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孩子出生是活体的,则出生以后作为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孩子出生是死体的,则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我国法律规定胎儿有继承权吗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引用法规
[1]《民法总则》 第16条
三、民法典规定胎儿有继承权吗
胎儿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四、胎儿继承权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
三、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
五、法律规定送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合法送养的孩子,对于养父养母的遗产拥有继承权。对于亲生父母的遗产不具有继承权。因为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除了。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六、法律规定私生子有继承权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私生子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是可以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