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轻伤受害人应该向谁索要赔偿?
一、你好,问一下肇事逃逸致人轻伤受害人应该向谁索要赔偿
1、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2、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4、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5、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6、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7、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很多人都会给自己的爱车买保险以防止万一出了意外事故不至于给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那么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下文听律网交通事故律师为大家介绍关于出了交通事故之后万一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还会依法赔偿吗的知识,欢迎阅读。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肇事逃逸时保险公司的处理过程通常分为四点第一点,肇事后是否算逃逸需要交警部门认定才能确认; 第二点;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是属于免赔责任,也就是说确定逃逸的话商业险不能获得赔付。第三点交强险条款中没有规定逃逸为免赔责任,所以说你交强险还是可以赔的。第四点交强险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强制险条款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偿的,但是作为受害者可以依法起诉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很多时候法院可以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内12万元的赔偿责任。一般来说肇事者量刑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赔偿只是减轻处罚的一个重要情节!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也应当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这样一来,关于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的问题就应该轻而易举的得到解决了,大家也不用在意外出现交通事故时因为不了解具体的保险规定,而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对,或者因为不知道自己将要承受多少的责任而到处打听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这一问题了。以上的简单介绍虽然简单,但一定会对人们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有一定的帮助的,不用再因为出现了交通事故却不知该如何是好而苦恼或是不安了。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
三、肇事逃逸致人受伤的,应该赔偿多少钱
发生交通肇事致人受伤,不积极实行救援,逃离事故现场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说来,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即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以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刑罚。
四、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可见,交强险立法原则是为了保障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肇事逃逸行为非条例和条款列明的除外情形,保险公司依然需要承担理赔责任。以上为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的解答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 第二十二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九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十条
五、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要赔吗
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交强险会赔偿,但是商业险不赔偿。
交强险条款中没有肇事逃逸不赔情况,商业险合同中则可以约定肇事逃逸不予赔偿。
但是,商业险合同需要看其免责条款是否做了特别提示,未作特别提示,免责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引用法规
[1]《保险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