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全责怎么复议 复核成功交警会重新判责的吗
一、交警判全责怎么复议
1、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不叫复议。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二、交警乱判定责任怎么办?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3、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事故认定书有错误的,可以在起诉己方的损害赔偿时一并提交证据给法院,要求法院对责任进行重新划分。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三、复核成功交警会重新判责的吗
1、复核成功交警会重新判责。复核成功重新认定的,会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来重新划分责任,如果己方责任更重,则重新认定会加重其责任,如责任较轻或无责,则重新认定会会减轻责任或判定无责。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认为事故成因确属无法查清,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复核结论;
(二)认为事故成因仍需进一步调查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第七十八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七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