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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工作受伤如何维护权益?

法律咨询网2023-06-30 18:42:17工伤赔偿1568
未签合同工作受伤如何维护权益?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受伤应该要怎么维护合法权益

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引用法规
[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受伤要如何处理?

一、属于工伤

1.收集好在用人单位上班的证据如工资卡、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证人证言后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后,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日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待伤情稳定后作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能评残,按伤残等级要求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赔偿费用与伤残者年龄、用人单位属地、伤残者属地、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本人工资、社平工资、伤残部位、受伤残时间等等有关。
三、大额赔偿费用包括1.停工留薪期工资2.医疗费3.伙食补助费4.辅助器械费5.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要如何维权

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引用法规
[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四、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我的建议如下,

1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2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刚刚离职的,如果一个月之内离职的,还跟公司存在与你相同争议问题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请仲裁。

五、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颁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第一条与第二条比较明确具体的罗列出确认劳动关系的方法。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引用法规
[1]《通知》 第一条与第二条
[2]《通知》 第一条
[3]《通知》 第二条

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工伤要怎么办

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引用法规
[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2]《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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