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醉驾140的是 什么样子的 130酒驾还是醉驾130是醉驾吗
一、南宁醉驾140的是什么样子的
那个南宁醉驾140的是什么样子的,关于醉酒驾驶的检验标准是GB19522-2004,即车辆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
2 mg/ml,小于0.
8 mg/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大于或等于0.
8 mg/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二、醉驾130以下不起诉是真的吗,有没有规定?
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情节比较轻微并且犯罪危害不大,是可以不进行起诉处罚的,醉驾行为涉嫌的是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犯罪,一般处以拘役并处以罚金,拘役一般是在6个月以下。
三、130酒驾还是醉驾130是醉驾吗
你好,130是醉驾吗如下
酒精含量130属于醉驾。
酒驾醉驾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醉驾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记12分,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记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