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 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后如何处理?

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后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网2023-06-29 19:14:56债权债务1953
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后如何处理?

一、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时还受法律的保护吗

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一般来说,就转化成自然债,不受法律保护。
但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双方重新达成协议的、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章、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的、承诺书或询证函的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二、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时是否是还会受法律的保护

1、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一般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章等情况除外,所以权利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三、超过了刑事自诉时效还能诉讼吗,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超过追诉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在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究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呢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呢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那么刑事追诉的有效期是什么呢?那么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的,经过了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了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了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包括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上认为必须要追溯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温馨提示】
如果以上回答没有找到你满意的答案,可点击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我们将为您更加详细的解答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四、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是否被法律保护

一般来说,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就转化成自然债,不受法律保护,除非符合法定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及司法解释,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仍可得到法律保护的情形主要有以下4种

1、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

2、双方重新达成协议。

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章。

4、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或询证函。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1280.html

分享给朋友:

“企业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后如何处理?” 的相关文章

"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 "不计赔保险理赔"

一、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不计免赔的保险理赔 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二、不计免赔是什么? 我国关于不...

有一个家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个公司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有一个家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个公司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一、有一个家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被单位无故辞退,首先要收集单位辞退的证据,比如要求单位出具辞退通知等书面材料。如果单位不同意出具的,可以选择报警等方式收集证据,然后按照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单位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事由,否则单位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夫妻一方签署的欠条是否是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签署的欠条是否是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签订的欠条,就是共同债务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河南借条及欠条不同有啥 河南借条及欠条不同有什么

河南借条及欠条不同有啥 河南借条及欠条不同有什么

一、河南借条及欠条不同有啥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

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一、欠条借条到底都有多少区别2023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

债务人配偶应该如何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债务人配偶应该如何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一、债务人配偶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债务人配偶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具体如下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涉及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

内蒙古借条欠条都有何区别 内蒙古欠条借条应该如何区别

内蒙古借条欠条都有何区别 内蒙古欠条借条应该如何区别

一、内蒙古借条欠条都有何区别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

2023年借条与欠条的主要差异是什么?

2023年借条与欠条的主要差异是什么?

一、2023借条及欠条的主要差异是啥 1、定义作用不同借条: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欠条: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