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办理时,能否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可以在办暂住证的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1、不可以在办暂住证的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2、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派出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公民的犯罪记录只有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和公安局档案室才查得到。
二、暂住在亲戚家办暂住证证明怎么办
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派出所给开暂住证明吗
派出所给开暂住证明。需要开具居住证明的一般为外地户口,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派出所填写申请表和申请材料,辖区派出审核归档好资料后,接受申请开始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引用法规
[1]《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四、哪里可以开暂住证明
一、暂住证明哪里开?需要到暂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去办理,一般需要身份证,具体的要求可以去派出所咨询下,办理时间要根据各地情况不同来确定,一般一周到一个月不等。二、办理暂住证需要哪些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