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如何贯彻执行细则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会遵循哪些原则
一、公安机关如何贯彻执行细则
1、要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牢记执法工作的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执法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2、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基层一线这个执法前沿,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教育全警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法律素养、执法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3、要注重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整治、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4、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紧紧围绕公安执法活动的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
5、要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既有效保护正当执法权益,又严肃惩处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执法一定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做到文明执法。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完善了一些,增加了执法行为、主体、场所等基本条款,对刑事案件办理、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及诉讼等程序作出了完善。同时,对信访案件的办理也增加了新要求。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如何执行,有没有相关规定
1、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后,将会把裁定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负责强制执行,公安机关、村委会以及居委会等应当协助法院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收到送达后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将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指派人员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谈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二条
三、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会遵循哪些原则
1、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就是公安机关据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
2、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结果公开
1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即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和实施处罚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其执法人员的身份;
2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3处罚决定公开,即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向被处罚人宣布、送达,同时抄告被侵害人。
四、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告诉才处理公安机关不能受理,刑事案件中,刑法明确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受害人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即使报案,公安机关也不会受理。但是,如果是刑法规定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刑法》第九十八条 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