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能否被视为实践合同?
一、民法典规定金融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1、金融借款合同一般是诺成合同,不是实践合同。
2、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3、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2]《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二、商业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么
商业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三、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属于。
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四、金融借款合同就是实践合同吗
金融借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是诺成合同。我国大部分合同都是诺成合同,只有少部分法律规定的例外是实践合同。民法典中仅仅针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规定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即实践合同,金融借款合同不在此列。因此金融借款合同仍然是诺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