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赔偿 > 工伤医疗期工资该如何发放

工伤医疗期工资该如何发放

法律咨询网2023-06-29 18:40:20工伤赔偿1862
工伤医疗期工资该如何发放

一、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工资要怎样发放

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二、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工资要如何发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三、工伤医疗康复期,工资如何发放,有什么规定

1、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tinglv.net/article/1149.html

分享给朋友:

“工伤医疗期工资该如何发放” 的相关文章

山东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山东工伤赔偿多少钱

山东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山东工伤赔偿多少钱

一、山东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山东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很高兴为您回答有关于山东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一、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脑梗住院,工作需要是否属于工伤?

脑梗住院,工作需要是否属于工伤?

一、由工作需要头天晚上陪渴了点洒,到第二天早上发生脑梗,请问算不算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

工伤死亡,办理死亡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死亡,办理死亡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死亡,办理死亡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2、工伤认定申请表;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6、工作考勤记录卡;7、企业营业执照;8、事故调查报告。二、工地工伤死亡证明怎么开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

工伤复发有停二留薪期吗 工伤复发有停工留薪期吗

工伤复发有停二留薪期吗 工伤复发有停工留薪期吗

一、工伤复发有停二留薪期吗 1、停工留薪期一般是指工伤住院期间加上出院后有医生病假的休养期间。2、国家对1年之内的停工留薪期没有具体地规定,只有少数省份作了规定(请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如手指骨折3个月,股骨(大腿骨)骨折6个月等等。3、但对超过1年或者超过当地规定的工伤医疗期仍需休养的,即使有医生的病假条,也要经过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才行。无论伤情多重,国家规定了停工留薪期最长不得超...

哪些情况不列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哪些情况不列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保险的支付范围 1、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引用法规[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怎么算...

工地坠楼死亡谁会坐牢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工地坠楼死亡谁会坐牢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一、工地坠楼死亡谁会坐牢 随着我国各项建设的开展,建筑公司等施工企业目前雇佣着大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量的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害方(包括伤者、死亡者的近亲属等人员)可以选择侵权途径和工伤途径来要求赔偿。(一)侵权途径首先就需要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赔付项目及数额;其次是需要明确的是要明确...

法律标准对于北京伤残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有何意义?

法律标准对于北京伤残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有何意义?

一、北京伤残司法鉴定中心,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伤残或者交通伤残可以去司法鉴定中心,工伤的话有专门的鉴定机构。为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依据。鉴定:1医院医疗行为有无过错,2以及医疗过错与损伤之间的因果关系。一、医疗机构是否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并且自己的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

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手指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三级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四级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五级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二、工伤鉴定标准,工伤鉴定的标准是 工伤鉴定标准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各有不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