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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暴力追讨可行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律咨询网2023-06-29 20:31:39债权债务1479
企业债务暴力追讨可行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企业债务暴力追讨可以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暴力讨债方法不可取。
解决债务纠纷,若采取暴力追讨,可能会触犯刑法。可采用以下方式追讨债务
一、聘请律师协助讨债。在讨债遇到困难时,要聘请律师来协助,律师协助讨债具有参谋、预防和敦促作用,能够帮助债主作出较好的讨债方案,预防欠债人逃脱债务责任,搜集有效的讨债证据,敦促欠债人还款,同时,律师还可以与工商、金融、法院等部门相配合,加强讨债力度。
二、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社会信誉体系。使那些欠债不还的人步幅艰难,寸步难行。现在有的地方做出了限制欠债者的一些规定,这是一个进步,但是依靠某一个部门,只在某一个地区做出一些规定,是远远不够的,要形成整体社会的信誉体系,要从多方面对欠债不还者做出限制。有人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经济发展,恰恰相反,欠债人对国家经济建设只有危害,而没有任何益处。建立起社会信誉体系,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会更快、更好。
三、加大法院执行力度。法院执行难,这个难是比较而言。法律赋予了法院的执行权力,法院也具有执行的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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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

二、暴力讨债一般如何定性

1、暴力讨债的定性应当从其暴力程度分析,如果暴力程度轻微,侵犯了债务人的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暴力程度达到轻伤以上,对债务人故意伤害的,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三、除了起诉还有哪些方法可以讨债,如何进行讨债

一、除了起诉还有哪些方法可以讨债
充分应用《人民调解法》、《若干意见》两个文件规定,对债务清偿过程中形成的调解协议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取得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绕开繁琐的诉讼程序直接执行债务清偿。两个法律文件的出台,给非诉讼解决债务问题提供了可能,但是也给企业或个人的债权债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如何进行讨债
(一)对于自己的债权要及时行使,实时检查债务偿还进度,对于久拖不决的,要及时发出书面的催款函。
(二)对于债权清收难度的的单位和个人,要多协商,及时形成书面的债务调解协议,由于根据新《人民调解法》达成书面的调解协议一般认定为书面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及时申请法院对书面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以前的调解书由于没有法律赋予其强制力,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双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调解协议,以调解为拖延时间的手段和方式等现象屡见不鲜。而调解协议被违约方肆意违背后,守约方却只能重新调解或者再耗费人力、物力去进行民事诉讼。这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的社会基本原则,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还极大的损害了守约方的利益和对民事调解制度的信心和信任。而《若干意见》以法院确认调解书效力的形式有效的解决了这个问题。《若干意见》中,最大的突破和亮点在于确定了依法达成和法院确认的调解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即法院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守约方可以在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后,有权不经诉讼而直接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强制执行。
(四)调解文书进行法院司法确认的程序必须符合法院的程序要求。
在《若干意见》中,对于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规定了具体、详细的确认程序和要求,如调解协议双方可以对调解中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将参考诉讼简易程序对双方当事人是否理解所达成协议的,是否接受因此而产生的后果,是否愿意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等予以确认;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决定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追债的人上门讨债应该如何办,有没有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追债的人上门讨债的,债务人可以与其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如果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五、使用暴力到家里讨钱可以告什么罪,有没有规定?

使用暴力到家里讨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名,具体需要根据具体的情节来判定。使用暴力讨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追讨债务时要使用合法的方式,可以先跟对方协商,明确还款时间,也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还可以准备材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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