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为已婚,实际上未婚能办婚证吗?
一、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为已婚,实际上未婚,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为已婚能办婚证吗
1、可以办理结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2、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日期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二、夫妻贷款买房,户口本上婚姻状态必须是已婚吗,有结婚证。
1、户口簿不一定要“已婚”的,只要有结婚证就行了,因为结婚证的法律效力比户口簿大。
2、一般你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贷款银行要以户口簿或者结婚证为准,具有结婚证,可以贷款买房的
三、没办过结婚证,可户口本上婚姻一栏一个已婚一个未婚怎么办
1、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说明相关情况,告知户口本登记的信息是错误的,在提供相关证明后,户口登记机关会予以更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四、户口本上是未婚能办理结婚证吗
1、可以。
2、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都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3、《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五、户口本上婚姻状况写着未说明婚姻状况,能登记吗
户口本上写未婚,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