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未通过如何处理,有哪些规定
一、死刑复核没通过如何处,有哪些规定
死刑复核没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2]《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二、死刑必须由最高院复核吗,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
执行死刑须经最高院复核同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即死刑一定需要交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核之后才可以进行执行。死刑复核体现了给生命权利的价值以及我国法律对于死刑的谨慎态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三、检察院取保难度大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不难,案件移交到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四、证据不足败诉怎么办,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公诉方因证据不足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无罪释放被告人。根据法律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